那年冬天我和大明住在地下室。
四十平米的地儿用合板隔成了两室一厅一厨一卫,客厅走两步便是厨房,再转身可以直接抵达卫生间,毫无神秘感可言。
墙壁被雨水风湿成世界地图,我睡的那一块,恰好在中国,大明睡在太平洋,雨天还能感受到湿润的水汽。
我们在室内永远要低着头走路,一是抬头会与晾在室内的衣服球鞋碰撞,二则怕踩到摊在地上的锅碗瓢盆和画具。
与我们同住的是一对大四的男女,叫覃渝的女孩睡在我的上铺,却总坐在我的下铺看书,而你睡在大明下床。
偶尔夜深大明下来上厕所,会不小心一脚踩在你的肚皮,然后把只有一板之隔的我们吵醒。
我始终认为,你们和我们不大一样。
当然,这种不一样并非指我和大明是外出学画的高中生,而你们是临近毕业的大学生。
我们永远是在门口各种油腻缭乱的餐馆对付早午晚三餐,偶尔还会为最后一块瘦肉打一场。
你们喜欢自己做饭,超市打折的鸡蛋市场老板赠送的西红柿在锅里翻炒,制造了烟雾弥漫的效果。
我和大明总是早出晚归,宁愿在外面游荡也不会呆在那令人烦躁的地下室。
你们喜欢腻在一块,偶尔不用面试不用上班便坐在客厅唯一的家具——单人沙发上看书,一人一本,偶尔抬头对视一笑。
过了许久我才明白这期间的不同:我和大明是朋友,而你赵亮和覃渝是情侣。
那时我上高三,最初与大明并非朋友,只是在学校碰过几次面,知道对方的名字,直到在异乡的画室相逢,昂贵的学费和画具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拮据,一拍即合,便一起合租在地下室。
每天清晨,我们一起出门,一起买早餐。
我负责杀价,他负责偷倒老板的辣酱。
冬天太冷,呼吸间带着雾气,我高举着两个饼,比了许久才在他的白眼中将小的那个递给他。
回租屋的路很黑,有眼神闪烁衣衫褴褛的男人出没,我不敢一个人走,总是要拉着大明的衣服。
他一边念叨我的胆小夹杂着画室某个漂亮师姐,一边为我开路。
后来我才明白,那种生活窘迫却每天笑着出门的日子叫做穷开心,据说很难得,十个人之中大概只有一个有这种品德。
有个晚上,大明在吃晚饭后突然消失,在画室等了三个小时后,才收到他与师姐一起去看电影的短信。
最后,我只能孤身回家。
回去的路比平时要漫长许多,我听着歌一路跟着哼唱,好不容易抵达租屋,却发现里面的人在吵架。
严格来说,这还算不上吵架,只有女孩歇斯底里的咆哮,而你一声不吭。
我咬着煎饼,听着女孩痛诉着这糟糕的生活快要将她逼疯,再这样下去还不如去死之类,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脏兮兮的帆布鞋,咬咬牙,走回风中。